环氧煤沥青漆 组成:该漆是以环氧树脂 、煤焦沥青 、防锈颜料、助剂、溶剂为一组份,以固化剂为另一组份的分装涂料。 用 途:该漆适用于船底、压载水舱、码头钢桩、海上石油钻井平台、水工钢闸门、矿井钢铁支架、管道及其它腐蚀环境的钢材和构件作长效涂层之用。 产品数据:颜色 黑色 闪点 27°C 比重 约1.45公斤/升 干膜厚度 50微米 理论使用量 140-180克/平方米 实际使用量 允许适当的损耗系数 施工数据:无气喷涂 推荐使用21-23号喷嘴 气体压力 200-240公斤/平方厘米 刷涂或滚涂 适用 传统喷涂 适用 混 合 比 甲:乙+22:3(重量比) 稀释剂 专用稀释剂(不超过总体积5%) 适用期 混合后在23°C8小时内用完,配好调匀后需先熟化30分钟使用。 配套及表面处理: (甲) 有氧化皮钢材,喷砂处理至Sa2.5级标准。 (乙) 无氧化皮钢材,喷砂处理至Sa2.5级或弹性砂轮片打磨至ST3级。 (丙) 涂有车间底漆的钢材,采用轻扫喷砂或弹性砂轮片打磨至ST3级。 (丁) 本漆24小时后可复涂环氧树脂 、氯化橡胶漆 、聚氨脂漆 、丙烯酸漆 等。 (戊) 水泥表面涂敷前应有一定的光洁度,表面不得有袭缝,蜂窝、麻面、凹凸不平或石子松动等现象,否则应用腻子抹平。 (己) 涂敷前基层表面含水率应低于5% (庚) 施工时底材温度应高于5°C。 限 制:该产品在-5°C以下固化效果不良,为获得最佳性能其固化温度应高于0°C。 贮 存:贮存于凉爽干燥的环境中,有效贮存期一年。超过贮存期,可按本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,如结果符合要求,仍可使用。 包 装:H06-08甲组份,20升容器装22公斤。 H06-08乙组份,5升容器装4公斤。 附加说明:实际使用量可根据施工环境,被涂物体的几何结构和天气条件等而不同。
|